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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钱转入他人账户 法官3小时追回钱款

  发布时间:2018-07-05 08:44:02



    7月3日下午6时许,林州市城关镇沈某手持“误转账他人账户,法院牵手钱回还”大红锦旗,火急火燎地赶到林州市人民法院,一定要在下班前将这面锦旗送给法官,感谢法院只用了3个小时就将误转给陌生人的8697元成功的追回。

    据沈某讲述,7月1日下午5时许,他在向朋友账户中转账时,因酒后的粗心大意没有认真核实朋友账号,误将8697元款项转至陌生人账户之中。

    次日清晨,酒醒后的沈某发现,昨日的账户填错了,转到了不知是谁的账户中。于是,沈某早早地来到当地的浦发银行排队,等候银行上班后查询这个账户是谁的,以及联系电话。上午9时,银行开门营业,当沈某将转错账之事告诉银行工作人员并请求银行查询该账户人联系电话时,却被银行以“个人信息”不得外露为借口,拒绝查询。无奈,沈某报警请求协助。林州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出警,当警察来到浦行说明来意后,该行仍以“个人信息”未经立案,不予查询和提供。为此,警察告诉沈某,若想从银行获知对方信息,你只有到法院去申请立案了,否则,信息不好查询,误转款项难以追回。尽管沈某在一天的时间中,想尽各种办法,找了好多熟人,跑了好多路子,直至天黑了还是一无所获。

    7月3日,这天已是转错账的第三天,沈某在屡屡碰壁之下,只好写诉状申请法院立案。上午10时多,沈某将诉状递交到林州法院城镇法庭,法庭工作人员审查诉状并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庭长李光华做了汇报。李光华当即做出指示,启动应急预案,快速立案,特事特办,并出具相关证明信函,指派书记员到银行查询信息,尽快帮当事人追回误转款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尽管法庭本着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争分夺秒的赶到了银行,但银行仍以手续不全,拒绝提供查询。中午吃饭的时候,李光华与法庭书记员边吃边研究查询对策时,一个电话打到了法庭书记员手机上,询问“银行卡上收到来路不明的钱,支取出来使用是否违法?”李光华立即示意书记员,稳住对方,让其来法庭一趟说明情况,好告诉他此款是否能合法使用。

    刚吃过午饭,“打电话咨询者”就来到法庭。据其讲述,昨天在休闲时翻阅手机,偶然发现自己的浦发银行卡收到不明来路的8697元,现在有一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

    李光华经过对当事人提供的转账记录和“咨询者”收到款项的银行卡号相比对,账号、户名、钱数完全相符。当得知沈某误转账并在焦急寻找自己时,在法庭的见证下,这名“咨询者”毫不犹豫的将8697元回转给了沈某。

    至此,从立案到收回款项还不足3个小时,如此工作效率让沈某无比感激,沈某下午也赶着时间制作了锦旗,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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