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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了然!林州法院发出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9-09-17 09:10:58




    “一目了然,一看就懂,这判决书更接地气”。9月16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法庭开庭审理了8个劳务合同纠纷和1个租赁合同案件,由于案情相对简单,采取了集约化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当事人及代理人当庭领到了一份“表格式”判决书后兴奋地讲道。

    笔者看到,这份判决书,全部由表格构成,适用了简易程序,案由、原告、被告、诉讼请求、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判决结果全都分布在相应的表格里,判决的依据和金额非常清晰,很容易就能看懂。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其中第十五条明确“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其他简单案件可以使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简化说理。”这种“表格式”判决书正是林州法院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所进行的举措之一。

    这份判决书的作者、林州法院河顺法庭庭长张立伟法官表示,通过“表格式”模板与具体案件信息的结合,能够实现文书即时生成,使案件裁判文书的撰写效率大幅提高。同时,“表格式”裁判文书还能够实现当庭制作、当庭宣判、当庭送达,避免了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奔波之苦。表格化的结构和布局使当事人一目了然、清晰易懂,节约了司法资源,进一步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对于这种形式,林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永峰认为,这既大大缩减了判决书的篇幅,又不遗漏判决书的基本要素,实现了简案快审,大大提高审判效率,使公平正义来的更快,让案件当事人看的明白清楚。

    下一步,林州法院将把这种“表格式”判决书应用在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较小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等六类案件,通过裁判文书制作的改革,实现“难案精办细办,简案快审简写”,减轻法官负担,提高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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