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学习教育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5月22日,林州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石板岩乡文昌阁和扁担精神纪念馆进行了学习参观,并在扁担精神纪念馆重温了法官誓词。
林州法院干警在石板岩乡文昌阁瞻仰了谷文昌塑像,深入了解了其生前事迹。谷文昌1915年生于林州市石板岩乡,生前长期担任福建省东山县委书记。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他为新中国的建立立下了卓越功勋。解放后,谷文昌服从组织安排,留在福建东山工作。在任期间,他带领群众植树造林,根治风沙,修建河堤,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被人们尊称为“谷公”。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畏艰苦,实事求是,带领东山县人民苦干14年,终于把一个荒岛变成了宝岛,他用自己的言行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和敬仰。
在扁担精神纪念馆里,法院干警通过讲解员的讲述和观看馆内历史照片、影像资料、实物等,对扁担精神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地处太行山区的林州市是“红旗渠”的故乡,也是建国初期供销社“扁担精神”的发源地。上世纪40年代中期,共产党员尹兴德、郭有恒、李林洹等4人,拿着当时的冀南票1821元(相当于人民币18.21元),用庙里抬来的供桌做柜台,办起了“石板岩供销合作社”。他们凭借一颗全心全意为农服务、为山区百姓谋利益的赤诚之心,用一根扁担、一副铁肩、一双脚板,把一担担生活用品送上山,将一担担土特产品挑下山,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帮助山里群众脱贫致富,架起了联接城乡、沟通党群关系的桥梁,并在实践中创造出闻名全国的“扁担精神”。
在扁担精神纪念馆集体重温法官誓词后,法院干警纷纷讲到,不仅要深刻认识领会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重温谷文昌精神和扁担精神的重要意义,更要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将谷文昌精神和扁担精神作为司法为民的标杆,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扎根群众、服务群众,听群众呼声,向群众学习,共同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