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因患白血病在医院不治身亡,景某埋怨亲家不给其治疗还为结阴亲索要尸体,一怒之下闯进亲家院中将房内物品悉数砸毁。近日,林州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以景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赔偿被害人李某等人经济损失5657元。
被告人景某之女与李某之子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后景某之女患病需治疗,双方因此发生纠纷。2014年2月3日14时许,景某到李某家中,将其家中的电视机、电风扇、窗户玻璃等物品砸毁。经林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物品总价值人民币5 657元。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景某故意非法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名成立。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景某庭审中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景某因犯罪行为给李某造成的经济损失5 657元应予赔偿。综合以上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