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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秋江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发布时间:2008-04-01 10:04:53



执行工作下乡勘察


整理案头工作

  郝秋江,男,1954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专科学历,河南省林州市人。1993年部队转业调入法院工作,现任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郝秋江同志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先后在经济庭、执行庭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1年被安阳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02年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

  2000年以来,郝秋江同志每年办案均达百件,其中2001年在身体患有疾病的情况下依然执结93件,超额完成院里规定的70件任务,执行标的额达200余万元。2002年执行案件206件。七年间,共执行案件952件,平均结案136件。他所办理案件大部分是调解结案,他经常下乡到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善于做思想工作,执行案件中讲究执行办法和执行艺术。所办案件无一起上访缠诉,无一起错案。

    

责任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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