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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小额诉讼程序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4-11-04 08:57:55


    “现在法院的办事效率真高,还以为这次又得拖上一年半载呢,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钱。”11月3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法庭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在开庭当日即达成调解协议,拿到钱的原告发出了上述感叹。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基层法庭承担着大量的邻里和家庭纠纷案件。一边是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一边是当事群众快审快结的期盼。人民法庭根据具体案情、结合审判实际,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概括起来就是“快”、“活”、“省”、“短”四个字,“快”就是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审理、快速审结;“活”就是方式方法灵活,根据案情需要可以在农户家中开庭,由当事人双方选择开庭时间,尽量不影响生产生活;“省”就是对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短”就是缩短了诉讼时间,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快速结案。

    通过宣传普及,辖区群众基本上普遍了解了小额诉讼这一审判程序,林州法院仅河顺法庭今年已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20余起案件,减轻法官压力的同时也便利了群众,减少了群众的诉累,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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