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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巧执行 三年恩怨一朝解

法警局执结一积怨多年的相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8-04-02 15:44:11


    近日,林州市法警局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调解艺术,成功执结一起积怨多年的相邻纠纷案。

    李某和王某某系前后院邻居,因王家在自家院内自建水窖,并于水窖上搭建临时建筑物,严重危及到李某家的房屋。林州法院判决王某某将水窖填平,将临时搭建物拆除,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一万余元。王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安阳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王某某仍拒不履行终审判决,执行人员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其表示要履行判决,但解除拘留后,王某某及家人外出不归,一直紧锁大门。王某某的行为导致矛盾激化,李某非常愤怒,多次缠访。领导多次批示加大执行力度,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案件执行一度限入僵局。执行人员通过调查走访,发现王某某在其岳父周年时回了家,才找到了被执行人。针对执行双方系前后邻居这一现状,执行法警认真研究,找准矛盾的焦点,确定了依法加大调解力度,以和解促执行的工作思路,确保案结事了。执行法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王某某认识到了错误。法警又多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李某也同意放弃部分经济赔偿款,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双方达成协议后,王某某出尔反尔,用木板将水窖盖住企图蒙混过关。此举令李某对立情绪进一步扩大,矛盾一触即发。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警局领导多次带领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向王某某充分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及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法警局干警的真诚终于打动了王某某,主动提出还按和解协议履行,李某也谅解了王某某的行为。这起积怨多年的邻里纠纷,经执行干警的艰辛努力,终于成功执结。

    该案的执结有效地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赢得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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