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确定的 “国家宪法日”,林州法院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组织法官集体向宪法宣誓等形式,热烈祝贺和宣传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
在市红旗渠广场,林州法院院长李玉清亲自到现场参加法制宣传活动,法官们不畏寒风坚守岗位,认真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共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在城镇法庭审判庭,8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的观审团正在对一起借款纠纷案进行庭审观摩,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获得了观审团成员的一致好评。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整齐而坚定的宣誓声在法院六楼会议室响起,院长李玉清亲自领誓。
参加活动的法官表示:“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