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执行举家外出“躲猫猫”,法院七年寻找被执行人未果。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取果断措施将被执行人王某的一处房产给予拍卖并交付房屋买受人,被执行人王某全家外出躲避七年也未能逃脱法院执行。
据了解,申请人刘某、杨某、靳某、牛某诉被执行人王某及林州市兴盛陶瓷有限公司货运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四起案件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要求王某给付四申请人钱款近40万元。刘某等四申请人分别于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王某全家外出,法院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期间先后扣划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存款4万余元,并于2012年11月将被执行人王某位于林州市区的一座独院予以查封。由于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也无别的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决定对查封的房屋进行拍卖。
5月22日,王某被查封的房产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441000元价格完成竞拍。
6月17日上午8点30分,法院执行法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执行监督员、社区干部和部分群众的见证下对王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法院法警在现场部署了警戒线,执行人员首先对屋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清点完毕后放置于事先指定的房屋内封存,整个过程历时3个小时,全程均进行了录像存档。房屋腾空后,执行人员与竞拍买受人现场交接。
一名在现场全程围观了法院执行的群众说:“为了逃避执行,被执行人全家数年没有回过家,现在法院依法对其房产进行了拍卖,被执行人虽机关算尽,却是得不偿失啊!”
现场指挥此次执行活动的法院党组成员曲永峰表示:“个别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长期不归,甚至举家迁移,这种躲避行为决不会免除其应尽的法律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法院对这类恶意躲避执行行为将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及惩罚力度,让‘老赖’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