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老年人信迷信和农村广大群众对鬼神说的弱点,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可乘之机,邓某某改名换姓编造拜师、神位不正、身上有鬼等说辞先后骗取孙某某、牛某某等五人钱财。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诈骗案进行了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底,林州市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负责人孙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邓某某,邓某某自称刘某,是安阳县瓦店乡某村的党支部书记,可以介绍善男信女捐资修庙,并通过黄裱纸显字的手段取得孙某某等人的信任。于2014年5月份以帮助找工程车修庙为由先后诈骗属于林州市文物保护协会会员的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善款3万元,案发后邓某某仍未找到工程车。
同年5月份,在林州市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内,被告人邓某某化名刘某,且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黄裱纸显示“拜师”的字迹让在该庙内干活的被害人牛某某交学费拜师并称这样可以消灾避难。5月13日,牛某某在开车过程中发生车祸遂产生“拜师”的想法,邓某某因此骗取牛某某现金12万元,用于自己购买车辆。案发后,邓某某与牛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已退赔牛某某经济损失,取得牛某某谅解。
被告人邓某某还化名刘某在林州市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对前来看病的李某某称其家神位不正、家里不会平安等让其产生害怕心理。李某某遂让邓某某帮助安慰神灵,邓某某给其做法先后诈骗现金5 300元。
被告人邓某某还化名刘某在林州市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对前来算卦的被害人孙某某称其家里被“白虎”冲了,儿媳不会生男孩让其产生害怕心理,邓某某称可以让其儿媳怀上男孩并让其家发财,先后诈骗孙某某现金5 200元。
同年6月份,被告人邓某某化名刘某在林州市河顺镇东里村关帝庙对前来算卦的被害人孙一某称孙一某身上有鬼、公婆在阴间告其不孝要折其阳寿等让其产生害怕心理。孙一某遂让邓某某帮助驱鬼,消灾避难,邓某某经过给其做法先后诈骗孙一某现金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五次骗取他人财物180 500元,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违法所得应予退赔。邓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鉴于邓某某已退赔牛某某经济损失,取得牛某某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邓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封建迷信诱骗,在所谓替人消灾解难的过程中骗取受害人钱财的典型案件。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犯罪行为人多选择为文化程度低,知识相对缺乏或者自身封建迷信就比较严重的农村中老年人为对象,行骗者的骗术层出不穷,花样百出,要求广大群众保持正确的心态,提高警惕,增强防骗意识,不要被迷信活动所诱,应崇尚科学,拒绝迷信,远离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