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林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王健同志为林州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后,王健代院长进行宣誓并作了供职承诺。他表示要把此次任职作为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义不容辞担负起这份职责,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夙夜在公,不辱使命,力争以一流的工作业绩来报答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一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法院各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为林州建设“世界人文山水城市”,加快建设富美林州、幸福家园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二要以“政治立场要坚、队伍建设要廉、单位管理要严、审判业务要专、干警生活要暖”五个方面工作为抓手,团结带领法院全体干警,转变形象,树立正气,凝聚人心,同舟共济,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林州法院各项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五年时间成为全国先进法院,努力使林州法院配得上红旗渠精神这块“金字招牌”。三要牢固树立“严管厚爱、重教规范、团结和谐、快乐模范”工作理念,守纪律,讲规矩,抓铁有痕,立竿见影,踏石留印,夯实责任,从严管理队伍,强化制度约束,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好一班人,影响全院人,叫响“向我学习、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扑下身子,抓实抓细,铁腕治院,严惩违纪,全力锻造一支过硬法官队伍。四要始终秉持“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的理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坚守法律底线,勤勉敬业工作,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以自身的干净带动队伍的纯净,赢得群众的尊敬,保障全市发展大局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