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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陌陌”引来俩色狼 旅馆约会险遭强奸

  发布时间:2015-12-15 16:04:54



    微信、QQ、陌陌等网络社交软件的高速发展,给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平台,但同样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林州市的小丽在与俩男子网聊见面后被暴力殴打并险遭强奸。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君、王杰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

    现年29岁的小丽因家庭矛盾离婚后,情绪非常低落,平时喜欢用手机“陌陌”软件与陌生人进行交流倾诉。今年3月份,小丽通过“陌陌”摇一摇结识了一名叫王杰的男子,虽说该男子比小丽小5岁,但是王杰幽默的谈吐,善解人意的安慰还是吸引住了感情正处于低谷的小丽。

    3月8日,聊天认识四五天后,小丽与王杰约好见面。当晚18点左右,王杰开车接上了小丽,两人相谈甚欢。小丽直接讲到:“离婚了,我心烦,咱去喝酒吧”。王杰开车又去叫上了自己的朋友李君和另一名女子。四人到某宾馆开房后,开始在房间内喝酒。小丽在上厕所期间,王杰和李君偷偷商量要对小丽实施强奸。李君和王杰将另一名女子打发出了屋外,从卫生间走出来的小丽却不知情。当小丽表示自己喝多了,想回家时,李君上前抱起小丽扔到了床上,并试图脱掉小丽的衣服,却遭到了小丽的强烈反抗。李君扇了小丽几个耳光,并用拖鞋打小丽的头和脸,小丽的嘴和鼻子都冒出鲜血。看到小丽的激烈反抗,王杰上前帮忙将小丽的裤子脱下来。被脱下衣服的小丽挣扎的更加剧烈,恼羞成怒的李君拽着小丽的头发往墙上撞,并用房间内烟灰缸朝小丽的头部砸。看到小丽的反抗如此激烈,李君和王杰遂决定放弃对小丽实施强奸,几人从旅馆内离开。

    小丽在摆脱李君和王杰后当即报警,后经林州市公安局鉴定,小丽被殴打致右侧颞枕顶部皮下血肿、右额顶部缝合创、面部挫伤、眼部挫伤、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唇粘膜破损及淤血、右侧肋骨1处骨折、肢体挫伤,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案发后,王杰的家人主动赔偿小丽各项经济损失33000元,小丽对王杰予以谅解,并撤回对王杰的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君、王杰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二人因为被害人的强烈反抗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李君、王杰庭审中认罪、悔罪,且王杰家人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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