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我院法警局执行人员经过13个小时连续奋战,终于成功执行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任某的儿子三年前被人打死,因四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法院分别判决二个被告人无期徒刑、二个被告人十一年有期徒刑,四被告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一被告人父母刘某夫妇应赔偿任某夫妇人民币3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缴纳了部分案件款后,因双方调解不成,刘某拒不履行其余部分。执行人员多次去找刘某夫妇,二人均外出,长期不回家,案件一直不能执结。任某夫妇痛失爱子,悲伤至极,四处上访,并先后四次到北京上访。执行人员一面安慰任某夫妇,说服其配合法院工作,一面想方设法寻找被执行人下落。
4月22日晚,申请人任某提供刘某夫妇驾驶一辆外地牌照轿车回家。得此消息,法警局领导高度重视,连夜制定了执行方案。23日凌晨四点半,六名法警向刘某住地赶去。途中,任某打电话说刘某的车已于半夜出走,为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撤了回来,让申请人密切注视被执行人动静。
八时许,任某称刘某回到了村里,法警局立即召集八名干警火速赶到刘某家里,但刘家只有刘某母亲。刘母称儿子昨天晚上回来过,已于早晨回山西了。经查找,刘某所驾轿车停在村边,执行干警认定其没有远走,于是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留在刘某家中,等刘某回家,并做其母亲思想工作;一路到村边守住刘某所驾轿车,防止刘某驾车逃跑。一上午过去了,刘母一直称不知道儿子去向,案件没有进展。
中午,执行人员调整执行方案。一是向刘某发出短消息,告其法律责任,让其主动与执行人员联系;二是请村干部协助做刘某母亲及亲戚的思想工作,敦促刘某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三是向牛国旗院长汇报案件情况,决定刘某如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对刘某住宅进行搜查,并将其所驾车辆予以扣押。
下午,法警局十余名法警增援到执行现场,准备对被执行人住宅进行搜查;如搜查不到可执行财产,扣押刘某所驾车辆。十五时许,执行人员再次与村干部一起到刘某一本村亲戚家中,经过耐心的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刘母及亲戚明白了刘某必须履行其法律义务,软拖不能解决问题,只会激化矛盾,他们表示愿意配合找刘某夫妇,并说服他们履行义务。后其亲戚终于联系上刘某,但刘某情绪激动,还是拒不履行。执行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刘某表示自己不便回家,要亲戚帮忙,向朋友借钱,保证傍晚前将剩余判决款项履行完毕。十八时许,刘某的朋友将钱交到了执行人员手中。
申请人任某夫妇亲眼目睹了执行人员连续13个小时的执法行为,深受感动,一再表示感谢执行人员,感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