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刑庭干警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电视电话会,会后进行了贯彻学习。
学习中,刑庭庭长郭金昌带领刑庭全体干警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条文,让大家逐条与原法条对比,分析法条之间的变化,统一大家对新法条的认识,明确在具体案件中适用的平衡。郭金昌对严格贯彻“两高”《解释》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突出依法从严,二是注重统筹协调,三是强调积极稳妥,四是体现《解释》的可操作、可执行。
学习结束后,刑庭组织人员将“两高”《解释》归纳细化成表格形式,呈报院党组会议学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