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法院加强领导干部主审案件工作,院党组审理案件也逐渐成为一种“新常态”。近日,林州法院院长王健主审了一起民事案件,经电话调解,原、被告握手言和并使用微信平台履行。
原告杨某诉被告常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林州法院2016年9月14日受理,按轮号制度分配至党组书记院长王健主审。由于原告家住安阳市,为减少诉累,王健同志及时通过电话向双方调查案件情况并梳理争议焦点,现场勘查争议标的,并通过电话深入细致的向原、被告双方普法释法进行调解, 2016年10月9日原、被告互加微信并通过微信支付了案件款。
原告杨某收到款后感慨地说:“没想到案件立案不到一个月就结案,没想到院长亲自办案件,没想到电话也可能调解,没想到法院通过微信支付了我欠款。”
院长带头亲自办理案件,一个月内快速审结并使用微信交接钱款,体现了林州法院务实高效、快审快结、创新工作、紧抓案件质效、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