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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工作组专项督查林州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2 14:49:01



    为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10月31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学军、安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石江平等一行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陪同并作汇报。

    联合督查组认真听取了王健院长关于林州法院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王健讲到,林州法院对执行案款清理工作高度重视,集中调配人力、物力、财力,按照清理活动要求,全面有效地开展清理发还工作。执行局与院财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案件和款项一一对应,形成清晰台账,逐笔核对案号及当事人,坚持边清边发,分类处理。下一步,法院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本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批和监督措施,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合法、规范、及时。

    石江平副检察长对林州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给予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清理活动稳步推进;二是行动迅速,采取措施到位;三是效果明显,各项工作符合清理活动要求。

    杨学军副院长对林州法院下一步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要对案和款无法对应的情况进一步认真核实清理,严格按照最高法院执行案款无法发放认定的标准处理无法发放案款。二是要认真高度负责,对清理案款工作中的案和款要仔细核实,无法核对的,要找出原因,决不留漏洞,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三是要严明纪律,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作为无法发放案款对待;对符合确实无法发放案款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清理工作要求,针对逐笔款项予以说明,建立专门台账、专门账户进行管理,确保10月底前全部处理完毕。

    联合督查组一行其他人员还查阅了林州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的文件资料,详细核查了执行案款的相关材料以及各个案款台账。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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