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快审快报

林州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伤害案件

  发布时间:2008-05-14 16:33:17


    近日,林州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伤害案件。

    2005年9月10日傍晚,林州市东姚镇东姚村的郝某(15岁)与秦某(13岁)发生纠纷,后秦某带其舅舅找到了郝某说事,秦某舅舅的的叔伯兄弟随后也到现场,在东姚村街上让郝某给他的父亲打了电话,随后郝某的父亲及内弟家属都迅速赶到东姚村一家饭店门口,双方谈判过程中,言语不和,随即双方家属发生斗殴。在斗殴过程中郝某的父亲从地上拿起一个板凳朝秦某的舅舅头部猛打,致其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王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七级伤残。

    林州法院主审法官收到此案后,认真分析案情,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并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认为此案被告人与被害人都是东姚村民,并且被害人的父亲因儿子被伤害已上访多年,结怨较深。如果民事赔偿部分调解不成,不但不能化解双方之间的恩怨,反而会加剧双方的矛盾。此后,主审法官先后多次到被害人家中了解伤情,并组织双方家属以拉家常的方式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遇事要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不能动不动就诉诸武力,致人伤害。通过主审法官耐心的疏导教育,被告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为自己的过激行为而深感悔悟,各被告人与被害人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庭执行清结,双方握手言和,不但使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也消化了一起上访案件。

责任编辑:宣教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