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2017年第一季度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进行了通报,并对上网率前20名的基层法院给予了表扬,林州市人民法院在全省164个基层法院中位列第18名,安阳市基层法院中位列第1名。
林州法院第一季度共审结案件(不含执行)1347件,生效902件,实际文书上网2223件,上网率165.03%。该院主要做法,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按照最高法院提出的“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的要求,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将法律规定允许上网的所有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
二是加强学习,严格质量。认真组织学习诉讼文书相关规范及样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版,规范使用数字、字母和标点符号等,从细节上统一标准。按照最高院及省高院有关要求,做好裁判文书技术处理,结合案件审结情况,统一规范上网裁判文书格式,及时按规定时间、程序上网,并做好工作督导。
三是合理分工,强化责任。各业务部门合理进行人员分工,安排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上网工作,建立统一台帐,对上网文书进行逐一登记,与审管办司法统计同步对接,随时掌握每个案件的文书上网进度和文书整体上网情况,有针对性做好督导。各业务庭庭长负领导、监督责任,承办法官负第一责任,合议庭其他成员负连带责任,其他辅助工作人员负配合责任,确保该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是强化监督,落实考核。院审管办、宣教科加强对各业务部门文书上网工作的日常监管,严格对照司法统计数据进行考核,每月通报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照绩效考核方案给予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