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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用抚恤金替侄孙履行法院判决:不能让人戳全家的脊梁骨

  发布时间:2017-05-25 09:11:02



    林州市合涧镇75岁的史宪文老人从自己儿子的死亡抚恤金中拿出34000元替17岁的侄孙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老人说,这钱必须交,否则我们全家都跟着丢人,这个孙子以后也没法做人。

    原委:少年替朋友“出气”致人重伤

    2014年8月13日下午,时年15岁的小桐(化名)为了替朋友“出气”,与4个朋友一起将他人打成重伤。小桐父母很早离异,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平时由爷爷奶奶照看,家里条件也十分困难。小桐的家里拿出了13000元赔偿给受害人。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桐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与他人共同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4万余元。

    小桐住监狱期间,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小桐家中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是小桐的家人称没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法院经过查询未发现小桐和其父亲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钱款及财产。小桐也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6年5月12日,小桐刑满被释放。执行法官再次到小桐家中,却未见到小桐,家人称小桐出狱后就到外地打工了,未在家中停留。

    今年3月份,执行法官再次到小桐家中,依然没有见到小桐,法官向小桐的爷爷奶奶讲解了小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有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而且现在小桐故意伤害案件中的其他4名被告人都已经按份履行了法院判决义务,现在就剩小桐一个人未履行34000元赔偿款及利息,希望家人能联系小桐尽快到法院履行判决义务。

    守信:再穷也得还钱不能让人戳全家的脊梁骨

    5月19日,一名拄着拐杖的老人在一名中年妇女的搀扶下到林州法院执行局替小桐交执行款。经过老人自我介绍得知,老人叫史宪文,现年75岁,是小桐亲爷爷的大哥,小桐该称呼老人为大爷爷。

    史宪文老人说:“小桐亲爷爷奶奶身体不好,也没有收入,小桐父亲打工挣的钱也仅仅能维持这个家庭的基本开支,小桐刚出监狱,打工也没有攒下钱,得知执行法官多次来家里找小桐,自己都感觉脸上没光,更替小桐着急。”

    “我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是我经常在家里看法制电视节目,我知道法院判决的这个钱必须给,否则以后你在社会上就没法做人,做啥事都会受到限制,小桐年龄还小,不能因为少年时候犯下的错,再影响他一生。”史宪文老人一再强调。

    当问起老人这34000元的来源时候,史宪文老人眼眸里流露出一丝哀伤。“我儿子十多年前出了一场车祸,我们老两口拿到了一笔死亡抚恤金,这笔钱我们一直没有舍得花一分钱,准备留给孙子以后上大学娶媳妇用,孙子今年16岁了,现在林州市一中上学。”

    说起史宪文老人现在的家庭经济来源,主要收入就是遗属补助和农村合作养老保险金,一个月有500多元,加上女儿的贴补,勉强够生活用。老人说:“做人要讲道理和信用,再穷也得还钱,不能让别人戳自己全家人的脊梁骨。”老人的一番话让执行法官和周围群众异常感动。

    淳朴:交执行款后再给法官送来感谢锦旗

    昨日,史宪文老人再次来到林州法院,这次他带给了法官们更多的钦佩和感动,老人专门给法院执行局制作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执法文明,构建和谐”。

    史宪文老人讲到:“自己每次与执行法官交谈,都能感受到他们的热情和真诚的态度,虽然自己是被执行人一方的亲属,但是内心一直觉得很温暖。”

    对于史宪文老人替侄孙交钱的事情,法官问了老人女儿对此事的看法。“俺爸年龄大了,也没有上过啥学,大道理的话也说不出来,但是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人要脸,树要皮’,这次俺爸听说人家执行法官多次登门执行,小桐也被纳入了失信人名单,俺爸就坐不住了,他说不能因为这件事让我们老史家的人在村里被人看笑话,也丢掉了信誉,更不能因为钱毁掉一个孩子的一生。”

    传播: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无立足之地

    长期以来,社会诚信度的降低,让法院执行工作举步维艰,很多“老赖”的拒不履行,导致法院的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最高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两会上庄严承诺:“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强调,“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建设,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从史宪文老人身上我们看到了最闪光的品质,那就是对诚信做人理念的坚守,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诚信二字的含义。本跟他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一起执行案件,只是因为被执行人是自己的晚辈,并不富裕的他毅然拿出儿子的死亡抚恤金替侄孙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诚信,其实并不远,就在我们身边。俗话说,“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期盼他人诚信,不妨先从诚信待人开始。每个人都是社会肌体不可或缺的一因子,都是感知和传播诚信的载体,人人诚信,社会诚信。我们也期待着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能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营造不能、不愿、不敢失信的氛围,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付出代价且无立足之地。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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