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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各部门积极开展学习“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2017-05-28 10:29:54




    姚村法庭:学习“三个规定”筑牢“防火墙”

    5月27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姚村法庭负责人岳俊峰将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件通报传达到了每一位干警,要求法庭干警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筑牢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

    刑庭:为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

    5月27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刑庭组织集中学习,庭长赵志发向全庭人员宣读了《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并组织全庭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了“三个规定”。

    赵志发要求全庭干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及“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进行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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