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还不能给我解决问题,我就要去省里和北京告状了!”昨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法庭负责人李光华在办公室接待了一位怒气冲冲的中年人。
经过了解,原来这个叫闫某的中年人因为相邻纠纷刚刚到法院立案,就迫不及待的找法官想讨要说法。闫某和秦某系邻里关系,闫某认为被告秦某修建的违章建筑物妨碍了其通行,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原本关系不错的两家人形同陌路,纠纷矛盾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升级。经过村委会的多次调解,双方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闫某开始上访,仍然得不到妥善解决,最后又选择了诉至法院。
听完闫某的诉说,李光华当即打电话通知被告秦某一起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在现场,看着法官们一丝不苟的测量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原被告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并给予了积极配合。看到双方的情绪比较稳定,李光华在现场就做起了调解工作,从邻里应和睦相处、“远亲不如近邻”、“退一步海阔天空”到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打开了封闭的“心墙”,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长期扎在心里的隔阂也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