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7点钟,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钟星接到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路某的电话,称其同意与被告王某、付某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调解。尽管本案标的并不大,只有五万元,但考虑到原告路某已是六旬老人,这五万元不仅是老人的血汗钱,更是老人的养老钱。虽然天色已晚,超过下班时间,但本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结案的宗旨,法官钟星迅速联系了法院后勤部门。后勤部门也非常支持,即刻通知司机、安排警车,与案件承办人员赶往太原。因路途遥远,到达太原时,已是第二天凌晨两点钟。
7月12日上午7点钟,顾不上多休息片刻,钟星法官及书记员就去寻找本案被告王某及付某,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起初,原告路某要求被告王某、付某马上偿还本金,并按照月息2%支付此前的利息。被告王某、付某则提出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利息,本金也只能偿还4万元。因该笔借款时间较长,原告路某多次要账,情绪逐渐激动,而被告王某、付某也毫不相让,双方对立情绪大,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面对出师不利的局面,钟星法官并未放弃,将原、被告双方分开。一方面给原告路某分析了整体经济下行的不利态势,被告王某、付某经营困难的实际状况,劝说原告路某放弃利息及部分本金。另一方面,对被告王某、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劝说被告王某、付某依法履行还款义务。结合法院势如破竹的执行情况,告知王某、付某如不履行法定义务,以后还可能面临拘留、罚款、上黑名单多项举措,将来必定寸步难行。最终,在法官苦口婆心分析利弊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又重回调解,各退一步,最终达成由王某、付某分期还款45000元的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了3000元。
在从太原回来林州的路上,原告路某说,这笔钱我要了五六年,真是跑断了腿。别人让我去起诉,我总觉得不好办。后来看电视和微信,说现在法院大执行,我就想也去起诉试试看。没想到刚立案,法官就给我达成了调解,也马上拿到了钱。虽然只是一小部分,但是我相信,有咱法官们的帮助,我一定能把钱都要回来。
看着原告路某的笑脸,虽然身体很疲惫,心里却很高兴,只要能让当事人感到满意,法官再辛苦又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