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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强化司法礼仪培训 规范聘用人员管理

  发布时间:2017-08-06 10:27:12





    为加强对法院聘用制人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言行、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8月6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组织聘用制人员开展司法礼仪和推进规范化管理集中培训。人事科科长黄金亮进行了授课。政治处主任杨永峰主持培训会并讲话。

    杨永峰讲话中指出,此次组织的聘用人员培训班是根据党组的工作要求,是加强从严治院的具体措施,是提升全院司法质量的有力抓手,是促进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的现实需要。法院聘用人员都是法院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辅助力量,聘用人员工作质量、效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对于聘用人员如何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法院形象,杨永峰强调,一是要讲规矩,法院是特殊性质的国家机关,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必须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自觉规范言行举止,树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要讲学习,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自身学习,把学习当成提高自身修养的一种手段,当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种有效载体,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三是要讲团结,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在其位尽其责,要有大局意识,要团结同志,主动把自己作为法院中的一员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起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好的思想;四是要讲廉洁,要做到清醒工作、廉洁办事,勤不诉苦、廉不说贫,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抛得开情面、把得住底线。

    会上,人事科科长黄金亮围绕《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

    最后,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测试。

    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表示,此次集中培训内容详实、形式多样,不仅提升了专业知识,还增强了他们对自身职业的认同感,也增强了工作信心,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学以致用,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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