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秉持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朴素理念,黄华村民依托优美的自然环境,便利的交通条件,纷纷开起了农家乐。村民们的口袋鼓起来,日子好起来,笑容多起来,可是黄华村支书崔存法的眉头却皱了起来,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在1994年,黄华村进行第四轮责任田分配的时候,本村村民崔某分得了临路的一块地,正好和李某的地挨着。2000年,为了发展养殖业,崔某和李某就把地互换了一下。后来,因为互换土地的事情,崔某和李某产生了纠纷。纠纷产生后,黄华村委就组织崔某和李某调解,但是因为双方争议较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也没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7月份,崔某便以返还土地、恢复原状为诉讼请求,诉至林州法院。案件承办人方林太接到案卷后,认为不去实地勘验一下,无法形成对本案的直观认识。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妥善解决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土地问题,方林太庭长和钟星法官不顾天气炎热,驱车前往黄华。在崔某、李某、村委会三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法官一行人认真勘验了本案涉及土地四至范围、土地现状及其它详细情况,又向周边村民询问了目前争议土地的使用情况。
在经过细致的实地勘验后,有感于案件承办人员扎实的作风、耐心的劝说,崔某和李某相继表示,愿意坐下来重新调解。最终,方法官结合本次勘验情况、双方庭审提供的证据,再次组织崔某、李某、村委会进行调解,并达成争议土地由崔某使用,崔某给付李某一定经济补偿的调解意见。本来是剑拔弩张的两家人,在法院干警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言归于好,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