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林州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多次入户盗窃、抢劫的案件,在正值“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林州法院审时度势,为保持社会稳定震慑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数罪并罚判决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5年夏季至2007年冬季期间,被告人秦国庆伙同他人或独自在林州市临淇镇、茶店乡、五龙镇、市区等地,多次采用翻墙或潜入等方式到农户家中、网吧内疯狂盗窃达41起,案值达16000余元,并且在入户盗窃中被户主发现后不但没有停止犯罪,而且对户主使用暴力掐脖、撕咬手段,使户主受到了伤害,给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了恶劣影响和恐慌。法院宣判后,被告人落下了后悔的泪水,但此时的泪水已为时过晚,可谓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咎由自取终自受”,法院的重判也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