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林州市人民法院连续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再次学习落实安阳中院繁简分流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确定了“一家一简、一增三并、简案下沉、科学分流”的繁简分流工作框架,并对下一步繁简分流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出席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
林州法院构建“一家一简、一增三并、简案下沉、科学分流”的繁简分流工作制度,具体运行机制为:对法庭受理案件实行“一家一简”繁简分流机制。全院80%简易程序民事案件向7个中心法庭分流,100%家庭纠纷案件由法庭审理。每个法庭建立1个家事案件审判员+1个速裁员+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法庭本辖区的小额诉讼、速裁和简易民事案件,法庭庭长审理普通程序民事案件;对院内受理案件实行“一增三并”繁简分流。增设速裁庭,集中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员额法官组建速裁团队,审理应由院内受理的民事、刑事、行政简单案件,普通程序案件分流至相应审判庭进行审理。速裁庭统一对全院速裁、小额诉讼、简易程序案件进行协调管理,对法庭的速裁案件进行业务指导和统计协调;简案下沉。婚姻、家事、赡养等简易民事纠纷案件基本下沉到7个中心法庭,由法庭发挥其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审判的两便原则就地审理;科学分流。在立案庭设立案件分流组,共5名分流员,立案庭庭长是首席分流员,再配置1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2名微机录入员、1名导诉员,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当事人来诉案件,同意先行调解的进行第一次分流,院内受理案件流转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法庭案件由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及时进行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登记立案;对需要诉前鉴定、保全案件,第二次分流到技术科、保全组进行办理;第三次分流,按一家一简、一增三并原则繁简分流法庭、速裁庭、审判庭受理案件,专业案件由金融庭、建筑庭、交通庭等专业审判庭进行审理。
王健院长对繁简分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继续深入贯彻中院会议精神和安阳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曹更生,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方工作指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加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案件效率和质量的切实提升;三是做好执法办案工作,认真对照绩效考核方案逐一整改,以优异成绩迎接上级法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