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贯穿于民事诉讼始终,其有效运行对提高审判效率意义重大。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着“送达难”现象,尤其是乡镇法庭,由于城乡人口流动频繁,当事人外出务工与法庭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冲突,法律意识不强抵触送达等原因,导致法庭工作人员在送达法律文书时经常处于“人难找”、“门难进”、“字难签”的尴尬境地。
为解决这一难题,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利用法院人事科副科长申宇在任村镇井头村任驻村第一书记的有利条件,与该村村委会通力协作,邀请该村的书记、主任、调解员帮助送达共同解决送达难问题。对涉及该村有潜在送达难问题的案件,法庭干警先向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简单介绍案情,然后由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如果当事人在家的可以直接送达,如果当事人在外的可以提供具体地址由法庭邮寄送达,充分利用村委会工作人员人熟、地熟的优势,督促受送达人签收法律文书,彻底解决之前送而不达的困境。截至目前,姚村法庭所有涉及该村的案件已经实现全部有效送达。
同时,以此为契机,姚村法庭积极争取该村村委会的帮助和支持,由法院牵头,架构涉诉信访沟通平台,共同分析案情、制定调解方案,及时交换信息,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切实解决好当事人合法合理的信访诉求,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的目的。
目前姚村法庭在井头村设立“林州市人民法院法律服务联络试点”,既可以解决法庭送达难问题,也可以为井头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诉讼引导等服务,同时还可以为井头村村委会提供依法治村的法律服务与保障,减少涉诉信访,姚村法庭这种做法也将在其他村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