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刘霞一行莅临林州法院指导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林州法院副院长杨永峰、民一庭庭长岳志强、破产庭负责人方瑞红及部分破产案件管理人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方瑞红就林州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做了详细汇报。近年来,林州法院注意紧密依靠党委政府,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稳步推进。
听取汇报之后,刘霞庭长对林州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涉及“僵尸企业”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破产案件,并按河南省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节点要求加快办案速度。二是紧紧依靠政府部门,妥善处置破产企业财产,同时介绍了安阳市在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三是强调既要注重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注重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强对管理人的监督和指导,要处理好法院的权限界定问题。五是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力度,尤其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六是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破产审判法官工作平台和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的应用。
会上,安阳中院李建军副庭长对破产案件程序的具体推进、解决破产审判具体问题的方法进行详细指导。
林州法院副院长杨永峰最后指出,一定要深入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借这次会议的东风,乘势而上,着眼大局,把握方向,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加强与中院领导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展破产案件审判思路,促使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迅速推进,确保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