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王某吧?这是李某和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书。……这是另外9个人起诉你的材料和法律文书,收到了吧?”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法庭在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办案效率,承办法官将相关判决书拍照后通过微信向当事人送达,同时送达了涉及该当事人的其它九份诉讼传票及相关手续,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并确定了开庭时间,十起涉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今年元月份,原告李某来到河顺法庭立案,起诉被告王某拖欠其工资。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河顺法庭负责人张立伟安排干警第一时间赶到王某家中送达,王某虽户籍地在林州市东岗镇,但因其常年在山西承包工程,很少回家,无法送达。在案件受理后不久,王某主动给法庭打过一次电话询问情况,承办法官张立伟将该电话号码进行了记录。后张立伟再次与原告联系,询问出王某在山西工地的地址,邮寄送达了传票,但开庭时王某未到庭应诉,缺席判决后给王某邮寄判决书,却被拒收。经了解,被告王某在山西居住地流动性大,原告也无法准确提供王某近期住址,邮寄送达无法完成,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在此期间又陆续有九名农民工来到法庭起诉王某拖欠工资,涉案总金额二十万余元。法庭干警又多次前往东岗王某家中进行送达无果,给王某打电话也联系不上,邮寄送达均拒收。考虑到无王某的具体住址,即使干警远赴山西送达,希望也很渺茫。而通过公告送达不仅成本高,且耗费审限较长,案件因为送达不能再次停滞不前。
就在原告发愁之际,张立伟灵机一动,决定按照当时王某打电话的手机号码加一下微信试试。加上好友后,经核对当事人身份,此人正是寻找许久的被告王某。经简单自我介绍后,张立伟将判决书通过微信送达给王某,王某表示了收到。随即,张立伟又通过微信,一并将九名农民工讨要工资的传票也送达至王某,王某均表示收到。
据悉,电子送达是全国法院倡导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司法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也是大数据时代加强诉讼服务的积极探索。今后,林州市人民法院还将结合移动互联网便捷、快速的优势,依托新媒体、新载体,在司法服务中不断创新模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