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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却无欠条 法官人性化调解获赞

  发布时间:2018-04-26 17:11:01



    “我一个农民没啥见识,当时只有口头协定,没有合同没有欠条,工资会不会要回来?”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城镇法庭调解一起特殊的农民工讨薪案件,最终法官通过能动司法,人性化调解该案,拿到调解书的牛某对法官感激不已。

    原告牛某陈述,2015年,其在山西为被告崔某提供劳务,被告崔某欠牛某工资款21403元,被告崔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辛辛苦苦靠出劳力打工为生,却要不回自己的血汗钱,牛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崔某告上了法庭。

    此案首先经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无效后转由城镇法庭立案受理。因牛某未让崔某为其出具工资款欠条,仅有其自己书写的记工本,崔某不认可欠其那么多工资款。第一次庭审,法官就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终因双方差距较大,调解未果。法官要求双方回去后,各自照照账本,再安排庭审。第二次庭审,被告坚持没有找到原告的工资记录,无法确认原告工资数额为由拒不调解,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如果继续按照正常审理程序,牛某未提交相关工资欠款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可能败诉,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就可能付之东流,这么大的数额对农民工兄弟肯定会造成很大的身心打击。因该案系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城镇法庭法官高度重视,主动向原告“支招”,引导原告补充证据,建议其找当时工地会计或工长等人员咨询,看看有没有希望得到有利信息。原告后与工地会计取得联系,并就其与工地会计通话进行录音,工地会计陈述当时账本曾在其手中,且记得原告工资的大体数额为2万元多点,案情取得了一丝转机,法庭工作人员感到调解的机会来了。

    法庭第三次安排原、被告双方调解,经过对原、被告双方背对背、面对面的多次谈话,并进行辨法析理,耐心开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崔某同意于2019年2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牛某工资18000元,逾期加付违约金1000元,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在法庭为双方送达了调解书后,牛某专门给法官打来电话,对法庭热情工作态度表示满意,对该案得到圆满解决给予感谢。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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