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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狗打架惹争端 主人互殴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8-05-02 10:11:38



    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生活中,处在气头上的人往往容易冲动犯错误。4月25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两只宠物狗打架导致主人互殴的故意伤害案,以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本案起因是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牛某某系同村村民,案发当日张某某家的狗与牛某某家的狗在张某某家门口附近发生打斗,之后张某某的母亲向其说明情况,由于牛某某家的狗多次咬伤张某某的狗,张某某怒火中烧,冲出家门用石头砸牛某某家的狗,后双方家人赶到现场并发生互殴,期间张某某用水泥块将牛某某及其儿子砸伤,经鉴定牛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本案起诉到林州法院后,承办法官阅卷后认为本案确因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引发,为了缓和矛盾,避免双方冲突升级,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张某某家属及被害人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已在中间人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承办法官劝双方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今后遇事因三思,乡里乡亲应秉着以和为贵的思想才是相处之道。”两只狗破坏一对邻,一席话重温两家情。双方在承办法官的劝导下最终握手言和,互表歉意。牛某某亦对张某某予以谅解。

    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已和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并履行,取得被害人谅解。林州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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