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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后回访

  发布时间:2018-05-10 20:07:44




    5月9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到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赵某某家中开展涉少刑事案件回访工作,了解了赵某某的家庭、生活、学习情况及思想状况, 并对赵某某的亲属进行引导,告诉他们要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履行好监护义务。

    赵某某在这起寻衅滋事案件中既是受害人也是参与人,林州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为确保在案件办结后赵某某还能保持健康的心理和生活, 决定对其进行回访。因赵某某家中无人,法官赶到其所在村委会,向村委会主任询问了赵某某的家庭情况,了解到其父母亲长期在外地打工,赵某某随其外祖父生活。得知情况后,法官一行又赶往市明珠小区见其外祖父。由于当天赵某某未在家中,法官与赵某某外祖父进行了详谈,其外祖父称该案件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也对被告人一方予以了谅解,目前此事对赵某某心理影响不大,同时感谢法院对赵某某的关心和回访。法官叮嘱赵某某外祖父一定要加强对赵某某的关爱和教育,因未成年人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心理发展容易出现偏差, 希望教育赵某某能多加强学习,提高自己,为家庭和社会做出贡献。

    林州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大力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 建立常态化的涉少案件回访机制,就是该庭审判延伸工作的重点之一。另外,该院还挑选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人心理的审判人员担任市小学、初高中的法制副校长,把预防工作重点放到学校,通过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宣传画展、发倡议书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倡议广大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身素质,使其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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