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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庭:代表委员参与调解力促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18-05-25 11:09:44



    5月24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曹某与被告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林州市人大代表岳国林、政协委员曲玉昌受邀观摩该庭的审理并参与调解。通过法官和代表委员的共同努力,一起争议颇大的案件最终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

    去年腊月二十八日,在上海工作的曹某与在郑州工作的张某回林州过年,因归乡心切,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事故责任后,因双方就责任的认定分歧较大,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最终诉至法院。代表委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从情理和法理等角度对双方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耐心调解,最终使原被告双方都认识到,双方对于纠纷的发生均有一定责任,彼此间应该宽容大度,互谅互让,共同把问题解决。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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