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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金融庭成功化解七宗涉企金融案件 总标的达两千四百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8-06-05 08:21:23



    5月30日,林州市人民法院金融庭成功化解林州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林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名被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七起,化解纠纷总标的达两千四百万余元。

    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之间,林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名被告因业务需求,分别向原告借款200万至400万元不等金额,共计2213万元,林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地块之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被告未依约偿还,原告将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七宗案件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当事人人数众多,被告方包括公司、个人在内总计达七名;二是诉讼标的较大,七宗借款本息总和达两千四百万余元;三是原、被告双方均为重点企业,案件处理涉及社会利益与经济发展大局。

    在对案件深入了解后,案件主办人认为判决虽然也可以实现结案,但却非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和改善处境的最佳解决方式。为此,主办人一方面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寻求最佳调解方案,另一方面多次采取“背靠背”的方式,通过当面交流、电话等方式多次引导双方达成最优解决方案。

    5月30日下午,林州法院金融庭邀请了人大代表李丽、政协常委何贵军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建军到金融庭参与该起案件调解。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案的方式极大缓解了企业的还贷压力,帮助企业转“危”为“机”,让企业得到盘活资产和继续经营发展创造经济效益的机会,也促进原、被告双方形成进一步合作共赢的局面。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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