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保险合同案件中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张相周参与案件庭审与调解,促使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对调解结果均感到满意。
2014年,原告李某某为其夫韩某某在被告某某保险公司投保“生命吉祥三宝A款两全保险”和“生命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受益人为原告李某某。2017年5月25日,被保险人突发疾病被送往林州市人民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之后,原告按照保险合同申领条款向某某保险公司递交申请,要求领取投保所得的保险金,被告不予理赔,双方发生纠纷,而后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鉴于双方有调解意向,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律师进行调解,并邀请市政协委员张相周参与整个调解过程。调解中双方都充分发表各自意见,经过法官及政协委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审结。
今年以来,林州法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当地群众中具有较高社会威望和公信力的特点,积极邀请他们参与案件庭审、调解,促使一大批疑难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