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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散水”闹纠纷 调解延续邻里情

  发布时间:2018-07-16 15:15:50



    近日,林州市人民法院采桑法庭与镇司法所又联合调解了一起因建房“散水”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件,并且通过对该案件的妥善处理,使得同村多起具有共性矛盾纠纷的案件也得以解决,真正起到了调处一起,影响一片的效果。

    7月2日上午,一名姓尚的男子到采桑法庭反映其与张某的相邻权矛盾纠纷,请求法庭给予解决,否则双方可能会引发更大矛盾。据尚某讲到,他与张某两家系前后邻居,尚某居前,张某居后。10年前,尚某翻旧建新,受当时经济条件的限制,房子建成后没有及时对房后地基进行防水处理,后来经济条件转好,又因在建房和生活中与张家有摩擦,致使一直未能做防水处理。2017年雨季,由于阴雨连绵,房后渗水,导致室内地面潮湿,影响了正常生活。2017年尚某申请本村的调委会进行调解,但张某以种种理由搪塞,致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2018年雨季前,她再次申请村调委会斡旋调解,依旧未果。为避免雨季地基渗水对家庭财产造成损害,尚某找到采桑法庭要求法庭出面进行调解。

    听过尚某的简单陈述后,法官为更深入的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和便于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决定和采桑镇司法所进行联合调解。通过向两家周围邻居及所在村委会干部工作人员走访获悉,该纠纷的起源于尚某翻旧建新时,由于建房的高度和房檐的滴水两家没有协调一致,两家结下心结。后来,日常的生活中又陆续有些小矛盾发生,老疙瘩未解开,却又结下新疙瘩,原本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但心结却越结越深,双方大有老死不相往来的趋势。同时,村里还有几起类似尚某和张某相邻纠纷,虽然不比这两家的结怨深,但却由于一方不提供方便,使得另一方防水处理无法完成。如果尚某和张某两家的矛盾能够妥善解决,必会形成示范效应,其他几起矛盾也将迎刃而解。

    为妥善化解该案,法庭和司法所人员组成联调小组深入原被告所在村,分头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后又走访街坊邻居,倾听他们的声音;和老党员干部促膝谈心,共议如何从源头上避免类似矛盾发生;与村干部座谈拓宽思路,讨论如何利用村规民约规范前后邻居“散水”问题。

    7月5日上午,联调小组召集该村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就前后邻居房后水泥硬化“散水”,前后屋主是否应该提供方便进行讨论,在大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制度。同时,对尚某和张某两家纠纷的根源进行面对面剖析。面对群众代表情真意切的指正,尚某首先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向张某表示了歉意。张某起初不谅解尚某的过失,在联调小组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张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自己不该纠结于过去的小矛盾,应该拿出实际行动来解决双方存在的问题,并愿意以实际行动支持村规民约的实施。

    7月6日,在联调小组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同意为尚某用水泥硬化房后的“散水”提供便利,对于以往的矛盾双方也均不再追究。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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