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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逼“孝子”磕头 “仗义”出拳获刑

  发布时间:2018-07-30 10:02:52



    因在亲戚的葬礼上看不惯“孝子”的所作所为,林州市傅某某就挥拳将人打伤,虽事后认识到错误,但最终还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昨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傅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11日12时许,在林州市某乡镇,任某某的父亲出殡,任某某未到现场参加葬礼,任某某表兄弟陈某某和被告人傅某某到任某某家门口让其及其前妻王某某磕头时,因言语不和与任某某及其前妻王某某发生争执,在揪打过程中傅某某将王某某殴打致轻伤。鉴于被告人傅某某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犯罪恶性较小,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处理问题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不要采取过激的方式,一旦发生冲动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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