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史亿林)
发布时间:2018-07-31 15:51:21
史亿林:
本院受理郝玉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81民初3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合涧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majingyan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