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宋松吉(宋岩)
发布时间:2018-07-31 15:57:46
宋松吉(宋岩):
本院受理杨天福(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合涧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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