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一名周姓男子将汽车借给朋友高某使用,没想到在路上被李某等二人扣押,最终周某数次讨要无果,无奈将李某二人诉至法院,经过林州法院河顺法庭法官调解,李某二人主动认识到错误,将车归还周某。
据周某陈述,今年2月份,自己的朗逸牌轿车由朋友高某驾驶,行至林州市河顺镇郭家庄桥东时,被告李某等二人突然将该车拦停,不分青红皂白强行将车子抢走。经报警,河顺派出所民警找到二被告后调解未果。
周某后多次向李某等二人讨要汽车均未有结果,最终无奈之下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到法院。河顺法庭负责人张立伟接到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李某等二被告到法庭,详细询问案件前因后果。二被告才说出实情,原来二被告给高某干活一年,高某一直未给二人结清工资,二被告误以为车子是高某的,遂将车子扣留以讨要自己的工资。至此,张法官决定趁热打铁,安排原告、被告都到法庭,采取面对面调解的方式,让双方当面将事情讲清。最终,经过张法官一上午苦口婆心的做工作,指出了二被告在处理事情时存在的问题,讨要自己的工资款应该采取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二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将车子返还原告周某。原告周某体谅二被告的不易,主动提出承担本案诉讼费。至此,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意见。
8月3日上午,二被告按照调解书约定,将车辆开到河顺法庭,交给了在此等待的原告周某,并将车子的行车证一并交给原告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