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贺)
发布时间:2018-08-21 08:23:55
刘贺:
本院受理原告桑广兴诉你与刘晏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长期在外,具体地址不详无法直接向你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81民初2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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