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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8-29 23:19:33





    8月29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主持召开林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林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树旗应邀列席会议并讲话。这是林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林州法院审委会会议。

    会上,李树旗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对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列席审委会也有利于检察机关与法院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新情况,提高办案质效。今后,林州市检察院将更加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认真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严格依法履职,相互支持配合,真正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王健院长对李树旗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表示欢迎,他强调,在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是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法院要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作为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契机,不断提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工作效果。同时,林州市法院也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李树旗听取了两起刑事案件的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供审委会参考。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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