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巫龙华)
发布时间:2018-09-05 15:57:08
巫龙华: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四海新科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诉你返还证照纠纷,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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