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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

  发布时间:2008-07-21 10:09:15


    7月18日上午,安阳市文明建设委员会检查组到我院检查验收2008年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牛国旗及其他院党组班子成员陪同。

    检查组先后到我院机关大院、立案大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院长接待室等办公区域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我院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建设活动情况汇报。检查组成员对我院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审判工作,坚持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并在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我院在林州市委、市文明委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指示,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全院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形成创建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教育,打牢基础,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锐意创新,发挥职能,审判与执行工作全面发展;四是加强建设,美化环境,营造庄严肃穆的审判环境。总之,2008年以来,我院的文明创建活动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效果。下一步,我院将会加倍努力,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丰富创建活动,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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