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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实行“三建立一督查”

  发布时间:2008-08-09 08:46:08


    为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林州法院采取“三建立一督查”措施,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建立”即一是建立了“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信息专刊,及时报道大讨论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及时反映活动动态、取得的成绩和意见建议。二是建立了“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黑板报, 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活动的新做法、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更新、完善宣传工作,全面配合大讨论活动。三是建立了“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专栏,目前已建立学习园地22块,公开展示大讨论活动学习成果,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活动健康开展。

    “一督查”即设立督导检查组,对全院各部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活动开展情况明查暗访,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督导大讨论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落实和实际效果,特别是学习培训、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整改提高等情况。督导检查组针对各单位学习讨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确保大讨论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杨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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