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凤林、郭真、段锡等人:
本院定于2019年1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林州市人民法院六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明、陈小波、刘金强等11人犯诈骗罪一案。本案各被告人以苏州建华红臻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中奖活动,以参加活动需交纳定金或者已中奖需交纳税金为由,引诱卢凤林、郭真、段锡等被害人出金,以此方式实施诈骗。
卢凤林、郭真、段锡等人,你们作为本案的被害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出庭参加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行使上述各项权利,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委托书递交至本院刑事审判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敬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二Ο一九年一月九日
林州市人民法院
附:承办法官:王荣跃
书 记 员:牛思勤
联系方式:0372-6162061、616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