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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为71名不穿法袍的“法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履职宣誓

  发布时间:2019-01-11 20:10:30









    1月11日下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为新选任的71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履职宣誓。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永奇、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安林、选工委主任郝志宏,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相兵等领导出席会议。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建军主持。

    会上,人大法工委主任陈安林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命文件。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永奇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的71名人民陪审员面对国旗进行了集体宣誓。

    林州市法院院长王健在讲话中指出,人民陪审员肩负人民的重托,到人民法院与审判员一起行使庄严而神圣的审判权,其意义非常重大,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既对法院是一个直接的监督,又可以缓解法院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同时可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促进人民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针对下一步人民陪审工作,王健要求,新选任人民陪审员要加强学习,充实自我,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要摆正关系,积极参与,自觉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要增强法治观念、坚持大局观念、强化监督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法律、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推进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做出应有的贡献。

    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永奇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这次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是《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来首批新任命的陪审员,通过了人大任命,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陪审员要切实履行陪审员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陪审员要履行好职责就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因此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摸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法,同时要当好法律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协调员。三是积极参与,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人民陪审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增强参加审判意识,发挥好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参加陪审的关系,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无愧于人民陪审员这一称号,为法院审判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据了解,这71名人民陪审员将于培训后即可履职,林州市法院将切实保证陪审员的各项权利,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考核,保证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任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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