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郑申业)
发布时间:2019-01-15 09:42:06
郑申业:
本院受理原告王成云与被告郑申业、裴春青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王成云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二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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