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林州市任村镇井头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任村镇志浩农产品加工部在农户程广建原有厂房正式挂牌,合作社进入实体运营阶段。随着林州市人民法院扶贫“以购代捐”活动的开展,开启了井头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第一单业务。
“2015年后,受环保等大环境影响,井头村工业产业停滞、产能落后,厂房关停歇业。去年以来,在驻村第一书记的带领下,井头村支村两委因地制宜,通过整合资源、盘活三资、产业转型、发展合作社集体经济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井头村村主任岳国山说。
一个月来,经过多方协调和认真筹备,本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公议事机构初步设立在农户的原有厂房内,由农户免费提供相关办公条件。合作社和农户建立合作机制,帮助农户办理营业执照并签定合作协议,合作社自身完善了运行管理方法,制定了产品外包装设计、销售奖励办法等,并任命了第一批销售人员,已初步形成合作社基本运营框架,完成了从单纯的土地流转方式,向农户专业生产、合作社专业销售运营模式,开启了井头村合作社集体农业经济发展之路。
林州市法院选派驻井头村第一书记申宇讲道:”没有产业的支撑,贫困群众就难以稳定脱贫致富奔小康,没有多元化多途径确保经济实体的收益,扶贫成效也难以持续。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多元化经营是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是驻村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此次井头村全力推进合作社进入实体运营阶段,无论从脱贫攻坚、农户增收、壮大集体经济、推广特色产业等方面来说,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