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翟启林)
发布时间:2019-02-25 10:49:57
翟启林:
本院受理原告杨香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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